问题 | 起诉离婚两个儿子一般会判给谁的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起诉离婚时涉及的两个儿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问题时,需要分别进行细致分析:
一、子女抚养权 法院在判定两个儿子抚养权归属时,始终会把子女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具体判决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多方面的情况。 首先是经济状况,稳定且充足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其次是生活环境,安静、安全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居住环境十分重要。 再者就是与子女的感情,日常陪伴孩子、关心孩子成长的一方,往往与孩子感情更深。 例如,一方有稳定工作和可观收入,居住在环境优美、教育资源丰富的区域,并且平时能抽出较多时间陪伴孩子,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较大。 通常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子女,但如果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判决结果就可能不同。 二、财产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议执行即可。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而子女通常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除非存在家庭共有财产等特殊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起诉离婚,争议焦点在于两个儿子抚养权及财产分配问题。小朱经济状况好、居住环境佳且陪伴孩子时间多,小李则存在不良嗜好。在财产分配上,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身心健康。小朱经济、环境及陪伴孩子方面有优势,而小李有不良嗜好不适合抚养孩子,所以小朱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法院可能并非简单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 2、对于财产分配,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因小李存在不良嗜好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方,且若小朱承担较多照顾家庭和子女责任,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适当照顾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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