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马鞍山含山离婚抚养费给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安徽马鞍山含山地区,离婚时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的问题,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时,抚养费通常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给付。 如果需要负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这是考虑到多子女家庭的实际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支出相对较多。 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的数额则要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并且参照上述有固定收入时的比例进行计算。 三、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适当提高。 例如子女不幸患上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医疗费用较高;或者子女的教育支出明显增加,如参加各种特长培训、课外辅导等。 具体的抚养费数额,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生活和学习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等因素,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若双方协商不成,就可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产生争议。小朱有固定收入,小李认为应按其月总收入30%支付,小朱觉得比例过高。且子女有参加课外辅导需求,小李主张增加抚养费,小朱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有固定收入,按规定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给付。若负担情况正常,应在此比例范围内确定数额。 2、对于子女参加课外辅导这一教育支出增加的特殊情况,考虑到实际需求,抚养费数额可适当提高。 3、法院会综合当地生活水平、子女学习需要及双方负担能力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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