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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不想被探望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此问题更为详细的分析和建议:
一、法律规定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其核心意义在于保障这一方能够与子女保持情感上的联系,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完整的亲情。
然而,当孩子明确表示不愿被探望时,就不能简单地只依据探望权的规定行事,而需要全面、综合地进行考量。
毕竟,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意愿同样至关重要。
二、判断原因
要深入了解孩子不想被探望的具体缘由。
一方面,可能是探望一方在过去曾有过不当行为,比如言语上的辱骂、行为上的暴力等,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了伤害,使孩子对其产生恐惧或抵触情绪。
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孩子受到了他人的不当影响,例如身边亲近的人传递了一些负面信息等。
三、沟通协商
抚养一方应当与探望一方进行开诚布公的沟通。
将孩子的真实想法和背后的原因清楚地告知对方,双方共同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比如,可以一起探讨如何改善探望方式,让孩子逐渐接受探望等,从而保障孩子的意愿和权益。
四、申请中止
倘若探望一方的行为严重危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且孩子坚决拒绝探望,抚养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
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包括双方提供的证据、孩子的具体情况等,进行审慎的审查和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孩子小静明确表示不愿被小李探望。小朱认为应尊重孩子意愿,小李则强调自己的探望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探望权虽为法律赋予小李的权利,但小静不愿被探望时,需综合考量孩子身心健康和意愿,不能仅依据探望权强制探望。
2、需查明小静不想被探望的原因,若小李曾有不当行为伤害孩子,会使孩子产生抵触;若受他人影响,也应解决相关问题。
3、小朱和小李应沟通协商,小朱告知小李孩子想法和原因,共同探讨改善探望方式。
4、若小李行为严重危害小静身心健康且小静坚决拒绝,小朱可申请中止小李的探望权,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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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3: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