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女方提出离婚时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具体要点如下:
一、给付标准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主要依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确定。 若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通常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给付。 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比如,有三个子女,月收入8000元,抚养费最多不超过4000元。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可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比如从事季节性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一年的总收入计算。 二、给付方式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较为灵活。 可以选择定期给付,比如每月或每季度固定时间支付。 如果一方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这样能避免后续频繁的支付操作。 三、给付期限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不过,若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此外,若子女出现特殊情况,例如患病需要长期治疗、上学费用增加等,抚养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育有一子。后小朱提出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朱月收入6000元,小李主张按35%比例支付抚养费,小朱认为过高;且小李要求一次性给付,小朱想定期给付;另外,对于孩子到17岁有劳动收入能否停付抚养费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20%30%比例给付。小朱月收入6000元,按此标准,每月抚养费应在12001800元之间,小李主张的35%比例过高。 2、给付方式上,法律允许灵活选择。小朱经济条件若不允许一次性给付,可选择定期给付,这是合理合法的。 3、若孩子17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生活水平,小朱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