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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保险断交怎么办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解答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断交有如下规定: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问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答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专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断后未属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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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