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权非得给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非绝对地归属于某一方。
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一问题有着明确的准则。 当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首要原则。 这是因为此阶段的孩子在生活上对母亲的依赖更为强烈,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 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此时人民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比如一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因素,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自主意愿,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例如,孩子更倾向于与父亲生活,且父亲在各方面条件都适宜抚养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总之,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父母的抚养能力、品德修养、孩子的意愿等,以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而不是简单地固定判给某一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孩子不满两周岁,小朱主张自己经济条件好应得抚养权,小李则认为按规定此阶段孩子应随母亲。孩子满两周岁后,双方仍未协商一致,且孩子八周岁时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小朱却不同意。 案情分析: 1、孩子不满两周岁时,根据规定应以母亲直接抚养为首要原则,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形,所以此时通常应判给母亲小李。 2、孩子满两周岁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经济状况等因素,秉持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决。 3、孩子八周岁时,其有自主意愿且愿意随小李生活,在小李条件适宜抚养情况下,法院应尊重孩子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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