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给抚养费不让见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倘若一方不给予抚养费,这显然是违背法律条文的举动,此时,另一方具备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的合法权利。
与此同时,倘若一方阻止另一方看望孩子,这也是不被许可的行为,因为这侵害了未直接抚养孩子那一方的探视权。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离婚之后,那些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其实现这一权利的义务。 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等事宜,可由当事人通过协商来确定;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倘若对方坚决拒绝支付抚养费或者阻止探视孩子,未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切实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且保障其探视权的正常行使。 法院会综合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且阻止小朱探望孩子,小朱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并保障其探视权,双方协商无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小朱作为直接抚养方有权要求小李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所需。 2、小李阻止小朱探望孩子,侵害了小朱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律赋予未直接抚养方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小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探视权。 3、若协商不成,小朱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作出判决,保障小朱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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