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在女方男方带走小孩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抚养权在女方,而男方擅自带走小孩,这种情况可以按以下方式妥善处理:
一、协商解决 女方首先应当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 毕竟双方曾经有过一定的感情基础,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平解决是最为理想的方式。 女方可以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男方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表明自己作为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抚养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男方将小孩送回。 在沟通的过程中,双方还可以就探视时间、探视方式等抚养相关的具体事宜重新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协商,例如确定每周探视的具体天数、时间段,以及节假日的探视安排等,争取达成一致意见,从而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寻求调解 若协商无法取得理想的结果,女方可以寻求外部力量的帮助。 比如请求当地居委会、妇联等相关组织进行调解。 这些组织通常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的工作人员,他们会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诉求,通过耐心的劝导和协调,促使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妥善的解决办法。 三、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男方依然拒绝将孩子送回,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制男方将孩子交还给女方。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法院始终会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首要前提,尽量减少因强制执行给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比如会选择合适的执行时机和方式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朱(女方)。但小李擅自带走小孩。小朱要求小李送回,小李拒绝,双方就探视等抚养事宜协商不成,争议点在于小李不认可小朱抚养权,不愿归还孩子。 案情分析: 1、小朱起初应与小李协商,明确自身抚养权的合法权益,要求送回孩子,同时就探视等事宜重新协商,争取和平解决,这有利于孩子成长。 2、若协商无果,小朱可寻求居委会、妇联等调解,借助外部力量促使小李归还孩子,达成抚养问题的妥善解决。 3、若小李仍拒绝送回,小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以孩子身心健康为前提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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