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小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通常会遵循一系列明确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权判定 在孩子尚处于哺乳期时,一般情况下是随哺乳的母亲进行抚养。 这主要是考虑到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 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那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或者母亲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缺乏基本的照顾和关爱,在这些情况下,抚养权可能就不会判给母亲。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权判定 1.双方协商:当孩子过了哺乳期后,父母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通常会尊重他们的协商结果。 2.考虑因素: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就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判决。 首先是孩子的年龄,不同年龄段的孩子需求不同。 其次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经济状况,稳定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居住环境也很重要,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另外,对于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还会考虑孩子自身的意愿。 例如,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那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就更具优势。 三、特殊情况的考量 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像虐待、遗弃孩子或者有犯罪记录等,法院一般是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的,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孩子抚养权争议。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患严重传染性疾病,但坚持要抚养权;哺乳期后,双方协商不成,小朱经济条件好但居住环境差,小李居住环境好但收入低,且孩子年满8周岁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虽一般随母亲抚养,但小朱患严重传染性疾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判给小朱可能不利于孩子成长。 2、哺乳期后,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综合考量。小朱经济好但居住差,小李居住好但收入低,而孩子已满8周岁愿随小李,且小朱有不利健康因素,综合看小李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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