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能见另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离婚后,孩子是可以见到另一方的,这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和规定。
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法律明确规定探视权: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有着明确的界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其行使该权利的义务。 探视权的设立意义重大,它是为了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与子女保持情感交流,从而维系良好的亲子关系。 比如,有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从父母双方那里获得不同的关爱和引导,探视权就能让这种需求得到满足。 2.探视方式需协商确定: 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通常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 这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双方的实际状况。 例如,孩子的学习时间安排、居住环境等,还有父母双方的工作、居住地点等因素。 双方可以协商出具体的探视方式和时间,像定期探视,每周或者每月固定的时间见面;节假日探视,在重要节日让孩子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共度等。 若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3.不得阻碍探视的执行: 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故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保障自身的探视权。 人民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判,确保探视权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抚养。小朱要求探视孩子,小李却以各种理由阻碍,双方就探视方式和时间未能协商一致,小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问题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李有协助义务,其无故阻碍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2、对于探视方式和时间,双方本应协商确定,需综合考虑孩子及双方实际情况。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以保障小朱合理的探视需求。 3、小朱起诉要求保障探视权是正当的,法院应依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判,确保小朱的探视权得到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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