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愿意小孩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是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主要原则。
首先,要是孩子还没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是由母亲来抚养孩子,而父亲呢就需要支付抚养费。 不过,如果母亲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那孩子就可能由父亲来抚养。 比如说母亲患有那种怎么治都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特别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太适合和母亲一起生活呢;还有就是母亲明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尽抚养的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孩子跟着自己生活之类的情况。 接着,当孩子已经满了两周岁,要是父母双方对抚养孩子的问题没办法达成一致协议,那可就得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最后,要是孩子已经满了八周岁,那可一定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总之,法院在判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会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做出最合理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欲离婚,他们有一个5岁的孩子。小朱是母亲,小李是父亲,双方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小朱认为自己更细心,能照顾好孩子,小李则表示自己收入更高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案情分析: 1、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应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法院需综合考虑小朱和小李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如小朱是否有足够精力照顾孩子,小李的收入是否稳定且能给予孩子较好生活保障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