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以外还要给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关于是否还要给钱这个问题,得看具体的情形啦。
首先呢,抚养费主要是用来满足子女的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这些基本方面的需求哦。 就好比孩子日常的衣食住行、上学的费用以及生病就医的花销等,都靠这抚养费来支撑呢。 要是在离婚协议里清清楚楚地写明了还有其他额外的经济资助或者补偿之类的,那按照协议的约定,就一定要履行啦。 不过呢,如果离婚协议里没有特别说明要额外给钱,一般来说就不用再额外给啦。 但是呀,如果孩子遇到了特殊情况,像是得了重大疾病需要进行高额的治疗,这时候父母双方就可以商量一下,看看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这部分的费用呢。 总而言之呢,到底要不要在抚养费之外再给钱,得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或者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再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来综合判断哦。 要是双方对这个问题有争议,那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处理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在是否还要给钱的问题上产生争议。离婚协议未提及额外经济资助,现孩子患重大疾病需高额治疗,小朱认为应额外支付费用,小李则认为按协议无需额外给钱,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抚养费本是用于满足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若协议无额外给钱约定,一般无需额外支付。本案中离婚协议未提及,从协议角度小李观点有一定合理性。 2、但孩子出现重大疾病这一特殊情况,从保障子女实际需求出发,父母应协商是否支付额外费用,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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