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离婚有孩子怎么走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深圳经历离婚且带着孩子的情况,其流程是这样的:
一开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一同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携带好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还有结婚证,象征着婚姻关系的存在;以及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一定要明确地写出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方式等,同时也要清晰地划分好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各类财产的归属。 然而,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出一个结果,其中一方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时候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详细地阐述离婚的原因和诉求;结婚证是必不可少的,能证明婚姻的起始;孩子的出生证明也很关键,能证明孩子的身份和与双方的关系。 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决定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该如何支付等相关问题。 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都必须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孩子的生活能够平稳过渡,比如确定好抚养权的归属后,要保证孩子能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成长;抚养费的支付要合理且有保障,不能让孩子因为父母的离婚而在物质上受到太大的影响。 同时,整个离婚过程都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离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让双方都能心服口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深圳生活,他们育有一子,现要离婚。小朱与小李能协商一致,便带着身份证、结婚证和写好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小李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但小胡与小丽则无法协商,小胡向法院起诉离婚,他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小静是他们的孩子,法院将审理判决。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这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只要按流程提供证件和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2、小胡和小丽无法协商时,小胡起诉离婚的准备工作符合法律要求,法院会依法审理是否准予离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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