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两人同意离婚最快应该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双方需达成一致:在夫妻关系中,对于子女的抚养事宜,比如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等,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像房产、存款、车辆等的分配,夫妻双方都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
2.拟定离婚协议:依据双方协商后的结果,认真起草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要清晰地明确双方各自所拥有的权利,例如在子女抚养方面的探视权等,以及应尽的义务,比如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和金额等。 3.办理离婚登记: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起草好的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夫妻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离婚登记。 4.冷静期规定: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30日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领取离婚证:如果在这30日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予以登记,最后颁发离婚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者在子女、财产等关键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不能通过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而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来处理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进行协商,但小朱在冷静期内改变想法不想离了,而小李坚持要离且要求按照之前协商的结果进行。双方就小朱能否撤回离婚申请产生争议,小李认为不能,因为之前协商好了。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有权这么做。 2、他们虽有协商结果,但未完成离婚登记,小朱的撤回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双方若仍想离婚需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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