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后儿子还有权利找妈妈拿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他们通常拥有一项重要权利,那就是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这一规定的基础在于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保护。 倘若儿子处于未成年阶段,那么他完全有权要求妈妈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因为这部分费用是用于满足儿子在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各个方面的需求的。 妈妈作为法定的抚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绝不能毫无缘由地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然而,当儿子已经成年并且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时,他就不能再以抚养为由去要求妈妈给钱了。 但要是儿子仍在接受教育,比如读大学等,或者身患疾病,这种特殊情况导致他无法独立生活,那么他依然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形来主张相应的经济支持。 总之,在判断儿子是否有权利找妈妈拿钱这件事情上,必须综合考虑儿子的年龄、当前的生活状况等诸多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儿子是否应当获得妈妈支付的抚养费以及具体的金额等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儿子归小朱抚养。儿子未成年时,小李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儿子成年后,正在读大学且无独立生活能力,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李拒绝,认为儿子已成年不应再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儿子未成年时,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小李拒绝支付是违反其抚养义务的。 2、儿子成年但在接受教育无独立生活能力时,按照相关规定仍可主张抚养费,小李拒绝支付是不合理的,应综合考虑儿子的状况确定是否支付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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