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岁孩子可以自由选择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孩子达到八周岁这个年龄阶段后,他们便具备了可以自主选择抚养权归属的权利。
《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父母离婚的情形下,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必须尊重他们内心的真实意愿。 因为此时的子女,已经拥有了一定程度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自己对于抚养人的选择倾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子女的意愿就绝对起决定作用。 法院在对抚养权进行判决时,会全方位地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各种情况。 比如,一方的经济条件较为优越,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或者一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陪伴孩子,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陪伴。 这些因素都会对法院的判决产生影响。 总之,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确实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但绝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法院会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权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离婚,他们的孩子小胡已经十岁了。小朱和小李都想争取小胡的抚养权,小胡明确表示想跟小李一起生活。但小朱认为自己经济条件更好,能给小胡更好的物质生活,且自己也有时间陪伴孩子,对小胡的选择表示异议,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胡十岁,其选择抚养权归属的意愿是法院重要考量因素。 2、小朱提出自己经济条件好且有时间陪伴,这也是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的因素。 3、法院不会仅依据小胡的意愿判定抚养权,而是会综合各种因素,作出最有利于小胡成长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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