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女方外出不管孩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女方外出而对孩子不管不顾。
这种情况下,男方首先应当与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通过心平气和的交流,明确双方在抚养孩子这件事情上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倘若沟通之后并未取得成效,男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就是要求女方切实履行其抚养孩子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义务。 当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环境等诸多因素。 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责令女方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责任,比如按时支付抚养费,定期前往探望孩子等。 与此同时,男方也不能懈怠,应当积极地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与女方携手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打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 倘若女方确实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导致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可以与女方进行协商,共同探讨变更抚养方式的可能性。 但无论如何,都必须要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小丽外出后对孩子不管不顾。小朱与小丽沟通协商抚养孩子的责任义务无果后,小朱向法院起诉小丽,要求其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双方就小丽是否应履行抚养孩子义务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小丽有此责任。 2、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若小丽无特殊困难却不管孩子,应责令其承担抚养责任,如支付抚养费、定期探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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