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法院强制执行不了的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抚养权在经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时遇到阻碍,那么可以采取以下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积极与对方展开沟通与协商。 这一步至关重要,需耐心地去了解对方不愿意配合执行的具体缘由,是存在某些误解还是有其他困难。 通过诚恳的交流,尝试去寻求双方和解的契机,也许能够避免进一步的冲突与僵持,为解决问题找到一条相对温和的途径。 其次,一定要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供对方不履行抚养权相关义务的确凿证据。 比如对方坚决不让孩子与自己见面,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孩子的探视时间等情况,都要详细地记录下来并提交给法院。 这样一来,法院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到对方的行为,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大执行力度,督促对方履行应尽的义务。 再者,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执行方式。 例如,委托孩子的其他亲属或可靠的人代为行使抚养权一段时间,或者制定更加详细的定期探视安排,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若发现对方明明有能力履行抚养权义务却拒不履行,那么可以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样对方的高消费等行为将受到限制,使其在经济等方面受到一定的约束,从而对其产生一定的威慑力,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总之,在面对抚养权强制执行的问题时,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共同努力,切实保障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能够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小朱,但小李拒不配合抚养权的强制执行。小朱多次尝试与小李沟通,小李均不说明缘由也不配合。小朱记录下小李不让孩子见面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还请求法院变更执行方式,同时考虑将小李纳入失信名单。 案情分析: 1、积极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小朱尝试沟通而小李不配合,小朱行为合理,小李存在阻碍执行的嫌疑。 2、小朱提供证据有助于法院明确情况,使法院能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小朱的抚养权权益。 3、请求变更执行方式是在小李不配合下的积极应对手段,可保障孩子权益。 4、纳入失信名单可威慑小李这种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