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主要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子女的实际需要,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要根据孩子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具体需求来确定抚养费的大致范围。 其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父母的收入水平、经济状况等,若父母收入较高,承担的抚养费比例可能相对就高些;反之则可能较低。 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不同,抚养费数额也会有所差异。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情况,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来给付抚养费。 比如,某父母月总收入为10000元,那么抚养费大概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 若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像负担三个子女时,抚养费最多可能为5000元。 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例如同行业平均年收入为80000元,按25%的比例计算,抚养费约为20000元。 当然,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这样能保证孩子的生活有稳定的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以方便家长安排。 若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确保孩子的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判定夫妻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育有两个孩子。小朱有固定收入,月总收入12000元。小朱认为按20%给付抚养费就够了,小李觉得孩子实际需求高且当地生活水平高,应按30%给付。同时小朱想定期给付,小李考虑到自身情况想让小朱一次性给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费比例,需考虑孩子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小朱和小李观点都有片面性,应综合判定。 2、对于给付方式,若小朱有条件一次性给付,从方便小李安排的角度可以考虑,但小朱若坚持定期给付且符合其经济安排,也应综合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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