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权孩子能选择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孩子在特定的情境下是能够表达自身意愿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由孩子来做选择。
当孩子处于八周岁及以上这个年龄段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2.在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过程中,会全方位地考量父母双方的诸多方面。 比如抚养能力,包括经济实力、教育水平等; 抚养条件,像居住环境、医疗资源等; 还有孩子的生活习惯,例如日常作息、兴趣爱好等。 倘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并且清楚地表示希望跟随某一方生活,那么法院会把这个意愿当作重要的参考依据,但它并非是决定性的因素。 3.举例来说,某一方获得了孩子意愿的支持,然而另一方在抚养条件等方面表现得更为优越,像有更好的居住条件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那么法院依然有可能判决抚养权归属于另一方。 4.总之,孩子的意愿确实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但不能仅凭此就单独决定抚养权的归属,而是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他们的孩子小胡已满八周岁。小胡表示希望跟随小朱生活。但小李在抚养能力方面表现优越,有更好的居住条件和优质教育资源。小朱认为既然孩子有明确意愿就应归自己抚养,而小李认为不能只看孩子意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已满八周岁,其意愿会被法院当作重要参考。 2、但法院不会仅凭孩子意愿决定抚养权归属,还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小李在抚养能力方面的优势可能会影响抚养权最终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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