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有一儿一女该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围绕“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这一核心原则。
通常来讲,在子女年龄方面,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以跟随母亲生活为主要原则。 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和陪伴,能让他们在情感上得到更好的满足。 而当子女年龄超过两周岁,父母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 比如,若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那么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就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因为这能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拥有更多的关爱和资源。 又如,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种情况下相对也更利于获得抚养权,因为这能减少孩子日后可能面临的家庭变化和心理压力。 此外,如果子女跟随某一方生活的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么一般也会倾向于让该方继续抚养孩子。 而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其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就应该充分考虑该子女自己的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育有一个5岁的孩子。小朱和小李都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小朱已做绝育手术且无其他子女,小李有一个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小朱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小李则认为自己的经济条件更好。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孩子已超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 2、小朱做了绝育手术且无其他子女,这一情况在抚养权判定上较为有利。 3、小李有其他子女,相对小朱在抚养权竞争上处于劣势。 4、虽然小李称经济条件好,但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判定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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