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面临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处理有着明确的原则,那就是始终以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为首要考量。
一般而言,在孩子两周岁以下时,通常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此阶段的孩子在生活上更依赖母亲,母亲能给予他们更细致的照顾。 当孩子两周岁以上,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此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而当子女已满八周岁,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自主意识,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此外,在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情况下,若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予以优先考虑:其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这表明该方在生育能力上存在特殊情况,对孩子的抚养权需求更为迫切; 其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长期的陪伴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意义重大; 其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这种情况下,无其他子女的一方更能集中精力照顾现有的孩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育有一个六岁的孩子小胡。两人都想争取小胡的抚养权,僵持不下。小朱称自己已做绝育手术,且小胡一直以来和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小胡成长不利。小李则认为自己能给小胡更好的照顾。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胡六岁,属于两周岁以上,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小胡的原则判决。 2、小朱已做绝育手术且小胡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这两点是小朱在争取抚养权时的优势。 3、法院不会单纯依据一方说辞判定,会综合考察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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