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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以下这些关键原则:首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归母方生活。
不过,要是母方出现以下情形,那就可随父方生活。
比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母方共同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就会考虑父方抚养。
还有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也会支持父方的请求。
另外,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同样会将抚养权判给父方。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时,若一方有下列情形,就可予以优先考虑。
其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这能体现其在抚养方面的特殊性。
其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很重要。
其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能得到更多关爱,会倾向于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其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孩子的健康是首要考虑因素。
最后,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充分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意愿,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种因素,确保孩子能在最适宜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不满两周岁,但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小李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孩子两周岁后,双方仍争夺抚养权,小朱已绝育,小李有其他子女;孩子十周岁后,对于跟谁生活,孩子明确表示愿随小朱。
案情分析:
1、孩子不满两周岁时,因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利于孩子健康,抚养权应判给小李。
2、孩子两周岁后,小朱绝育丧失生育能力,且小李有其他子女,从抚养特殊性及孩子获更多关爱角度,抚养权倾向判给小朱。
3、孩子十周岁后,应充分尊重孩子意愿,孩子愿随小朱,抚养权应判给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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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1: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