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些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时效性; 2、要依据规定,及时提交有关鉴定材料,患方应在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鉴定材料; 3、申请回避,尽可能主动排除可能鉴定鉴定结论的人为因素; 4、事先了解鉴定书的主要项目有助于患方的事先准备; 5、再次鉴定申请权和注意时间规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