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之前签订的协议有效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去民政局之前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需视具体情形判断,具体如下:
1.有效情况: 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内容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是有效的。 比如常见的婚前财产协议,当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签字后,便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这是因为此类协议是基于双方自主意愿,且不与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相冲突,所以能得到法律认可。 2.效力待定情况: 若协议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等和婚姻登记紧密相关的内容,在未办理婚姻登记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因为婚姻登记是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相关内容可能会因后续婚姻登记情况而改变。 总之,不能简单判定去民政局之前签订的协议有效或无效,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前小朱和小李签订了一份财产协议,约定了各自婚前财产归属。但之后小朱认为协议签订时自己受到小李胁迫,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故主张协议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签订协议时确实受到胁迫,非真实意思体现,那么该协议可能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才有效。 2、若小朱无法提供证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协议通常有效,双方应受其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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