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发现有精神病可以撤销婚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倘若一方身患重大疾病,那么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必须如实地将此情况告知另一方。
倘若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撤销这段婚姻。 这里所说的重大疾病,通常是指那些对对方决定是否结婚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疾病,比如说精神疾病等。 在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患有精神病,并且符合上述相关情形,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撤销权是存在时间限制的。 只有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时间,那么就无法再主张撤销婚姻了。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在结婚前能够充分了解对方的健康状况,避免因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导致婚姻关系的不稳定。 同时,也对撤销权的行使设定了时间限制,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法律秩序的严肃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登记结婚。婚后小朱发现小李患有精神疾病,小朱称婚前小李未如实告知其患病情况,小朱欲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此时距离发现病情已过半年。但小李表示自己的病不影响婚姻,无需告知,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患重大疾病应如实告知另一方,精神疾病属于重大疾病,小李若未告知则小朱有撤销婚姻的权利。 2、小朱在知道撤销事由半年后提出申请,在一年的时间限制内,其撤销婚姻的请求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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