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有精神病婚姻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患有精神病这一情况,并非绝对会使婚姻无效。
通常来讲,倘若在婚前男方有意隐瞒了诸如精神病这类重大疾病,那么另一方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撤销这段婚姻。 具体而言,倘若在结婚登记之时,男方的精神病正处于发病期,并且他已无法辨认自身的行为,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在结婚登记后的一年内,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然而,若在结婚时男方虽患有精神病,但他仍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又或者是在结婚之后,病情逐渐加重才致使他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这样的婚姻是有效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判断婚姻是否有效,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因为法律规定较为复杂且细致,所以为了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大家咨询专业的律师。 他们能够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最恰当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男)患有精神病,他与小丽结婚。小朱在婚前隐瞒了患病情况。结婚登记时小朱处于发病期且无法辨认自身行为,小丽在婚后一年内知晓此事,她认为婚姻应无效,小胡(小朱家人)则称婚姻有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婚前故意隐瞒精神病这一重大疾病,且登记时发病无法辨认自身行为,小丽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如果小朱虽患病但结婚时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婚后病情才加重无法辨认行为,那婚姻有效。所以小丽的诉求是否合理需根据小朱具体病情及行为辨认情况判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