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给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孩子的继承权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继承权利:孩子通常都有继承权。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改变。 比如,离婚后,不管子女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其始终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这是基于血缘关系的法定事实,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消失。 2.法定继承中的地位: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即使孩子判给了前夫,其继承权利依然存在,与其他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地位。 3.遗嘱的影响:不过,如果前夫在遗嘱中明确表明排除该孩子的继承份额,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孩子就无法依据遗嘱继承遗产。 但倘若没有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能够参与遗产的分配。 总之,一般而言,判给前夫的孩子享有继承权,只是遗嘱等特殊情形可能会对其继承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孩子小静判给了小李。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小朱的其他子女认为小静已判给小李,不应继承遗产,而小静主张自己有继承权,争议点在于判给前夫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案情分析: 1、小静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小静始终是小朱的子女,基于血缘关系的法定事实不会因婚姻关系变化而消失。 2、在法定继承中,小静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子女享有同等继承地位。 3、若小朱立遗嘱明确排除小静继承份额,小静无法依遗嘱继承,但无遗嘱时,小静依法享有继承权,可参与遗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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