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儿子判给了女方还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子女身份不受抚养方影响
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其身份始终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比如,夫妻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生活,这并不改变他与父亲的亲子关系,从法律和亲情层面,他依旧是父亲的孩子。 二、抚养赡养义务不变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依然存在。 即使父母分开,也要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支持。 同时,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也不会因离婚而消失,成年后需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 三、继承权不受离婚影响(特殊情况除外) 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例如儿子判给女方,若无特殊情况,他仍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但如果父亲生前立有遗嘱,且明确排除该儿子的继承权,那么儿子就不能继承。 在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形下,儿子的继承权不会因离婚判决而改变,可依法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儿子小胡跟随小丽生活。小朱认为小胡跟小丽生活就和自己没关系了,拒绝支付抚养费。小胡成年后也对小朱不闻不问。后来小朱去世,未立遗嘱,小朱其他亲属想剥夺小胡的继承权,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身份不受抚养方影响,虽跟随小丽生活,但仍是小朱的孩子,亲子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改变。 2、小朱对小胡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因离婚而消失,他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不合理的。小胡成年后对小朱也有赡养扶助义务,其不闻不问的做法不妥。 3、在无遗嘱等特殊情况下,小胡作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朱的遗产,其继承权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小朱其他亲属无权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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