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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后发现有债务人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在继承过程中发现存在债务人的情况时,可参照以下具体情形进行妥善处理:
1.限定继承原则:
在继承遗产时,继承人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界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债务。
例如,若遗产经评估实际价值为50万元,而被继承人的债务总计60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在50万元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
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那10万元部分,继承人若自愿偿还,则不受此限制;若继承人不愿偿还,法律也不会强制要求,剩余债务便无需再由继承人负责。
2.放弃继承:
当继承人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后,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债务,继承人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比如,继承人经过深思熟虑,书面声明放弃对某套房产的继承,那么与之相关的该房产所涉及的债务等问题,继承人就无需理会。
3.多种债务并存时:
若在继承中,既存在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情况。
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所得的遗产来清偿债务。
若法定继承人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剩余的债务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一定比例,用他们各自所得的遗产进行偿还。
例如,法定继承人清偿后还剩20万元债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3:2的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价值80万,债务100万。其法定继承人小李表示接受继承,小胡放弃继承。另有遗嘱指定小丽继承部分遗产,小静受遗赠部分财产。在清偿债务时,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部分小李不愿偿还,且对于剩余债务小丽和小静偿还比例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限定继承原则,小李只需在80万遗产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超出的20万部分其不愿偿还,法律不会强制要求。
2、小胡放弃继承,所以对于小朱的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3、对于多种债务并存情况,先由小李用法定继承所得遗产清偿,若不足,剩余债务由小丽和小静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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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3: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