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放弃的份额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继承放弃份额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归属判断 当代位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其原本应继承的份额通常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处理。 这意味着,该份额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法定继承是有明确顺序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些法定继承人会依照法律规定的份额来承接这部分放弃的份额。 二、同一顺序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一般会均等分配这一放弃的份额。 不过,在实际分配时,还需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若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像那些因残疾或重大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艰难的继承人,在分配时就应当适当予以照顾,给他们多分一些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协商分配 法定继承人之间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放弃份额的具体分配方式。 只要协商的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这样的协商结果就是有效的。 比如,有的继承人可能经济条件较好,愿意少分一些份额给其他更需要的亲属等。 总之,代位继承放弃的份额通常会在其他法定继承人中重新分配,具体分配可遵循法定原则,也可协商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代位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份额,引发争议。争议点在于放弃份额该如何分配,是按法定继承规则,还是能通过协商确定分配方式,以及同一顺序继承人中特殊情况者能否得到照顾。 案情分析: 1、从归属判断看,小朱放弃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规则处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他们继承,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分配时,一般均等分配放弃份额,但像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适当多分。 3、法定继承人之间可协商确定分配方式,只要不违法,协商结果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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