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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遗嘱债务归谁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遗嘱中债务的归属问题,有必要明确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一、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例如,若遗产实际价值为100万元,而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款总计120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偿还100万元。
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20万元部分,法律也是允许的。
二、债务范围
这里所指的债务,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合法的债务。
比如,被继承人生前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合法借贷所产生的债务。
若存在家庭共同债务,就需要先进行析产。
比如家庭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要先区分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债务,再按照规定进行清偿。
三、特殊情况
当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必承担清偿责任。
比如,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接受遗产,那么相应的债务也就无需由其偿还。
四、清偿顺序
在有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通常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若法定继承人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剩余的债务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例如,法定继承人清偿后还剩50万元债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所得遗产共100万元,那么就按比例分担这50万元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100万遗产,生前有120万债务和税款。其继承人小李和小胡对是否要偿还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部分产生争议,且对于家庭共同经营产生债务的析产问题也存在分歧,另外小静放弃继承是否还需担责,小丽等多人继承时的清偿顺序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限定继承原则,小李和小胡只需以100万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若自愿偿还超出部分法律允许。
2、对于家庭共同债务,应先析产,区分出小朱个人的债务部分后再清偿。
3、小静放弃继承,对小朱的税款和债务不必承担清偿责任。
4、若有多个继承人,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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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8: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