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关于遗嘱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立遗嘱人行为能力不符 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比如,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他们由于心智尚未成熟或存在认知障碍,无法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对于财产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意愿,所以其立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非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例如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让立遗嘱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或者以威胁、逼迫的方式强迫立遗嘱人作出特定的财产分配安排。 伪造的遗嘱同样无效,因为这并非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 而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三、财产处分不当 遗嘱处分的财产须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若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这部分内容无效。 比如,将属于国家的土地或者集体的资产纳入自己的遗嘱进行分配,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四、遗嘱形式不合法 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像代书遗嘱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若不满足这些法定形式要求,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总之,遗嘱订立要严格依法进行,以保障立遗嘱人的意愿能顺利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在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期间立下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小李。小胡伪造小朱遗嘱,把财产改成留给自己,还篡改部分内容。此外,小朱遗嘱中处分了部分集体资产。且代书遗嘱时只有一个见证人。此遗嘱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心智和认知存在障碍,无法准确表达真实意愿,此遗嘱按规定应属无效。 2、小胡伪造和篡改遗嘱,违背小朱真实意思表示,伪造部分及篡改内容均无法律效力。 3、小朱处分集体资产部分,因财产非其个人合法财产,该部分内容无效。 4、代书遗嘱不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法定形式要求,导致遗嘱形式不合法,影响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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