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享受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子女的继承权问题,有以下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明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所指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孕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子女同样享有合法权益;养子女,经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亲子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并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这是从法律层面,对离婚子女继承权的有力保障。 二、继承权不受离婚影响 离婚的本质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且无法改变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依然存续。 所以,即便父母离婚,子女对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依然存在。 三、特殊情况需关注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子女的继承权可能会受到影响。 比如,若父母立下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排除了某子女的继承份额,那么该子女可能就无法继承相应遗产。 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那么离婚子女的法定继承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育有一子小胡。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小胡主张继承,但其叔叔小丽认为小朱和小李已离婚,小胡不应有继承权,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胡作为小朱的子女,虽父母离婚,但他与小朱的关系并未消除,依法享有对小朱遗产的继承权。 2、离婚只是解除夫妻关系,不改变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及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小胡的法定继承权依然存在。 3、若小朱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小胡的法定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小丽不得随意剥夺。若小朱立遗嘱明确排除小胡继承份额,则小胡可能无法继承相应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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