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给继子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给继子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部分有效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这种财产关系中,一方仅能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处分。 比如,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了一定的财产,包括存款、房产等,这些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其中一方想要立遗嘱将财产给予继子的时候,只有涉及到处分自己份额财产的部分,在满足遗嘱有效要件时才有效。 这些有效要件包括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内容和形式也要符合法律规定,例如遗嘱的形式可以是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等。 二、部分无效情况 如果遗嘱中出现了对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处分的情况,那么这部分处分是无效的。 因为配偶对其自身份额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他人包括夫妻另一方都无权擅自处分。 例如,夫妻共有一套房产价值100万,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各占50万份额。 若一方立遗嘱将整套房子都给继子,那么关于自己50万份额的处分是有效的,而涉及配偶50万份额的处分则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有一定共同财产,包括存款和房产。小朱欲立遗嘱将财产给继子,引发争议,焦点在于该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立遗嘱时,仅对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进行处分,且满足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有效要件,那么处分自己份额财产部分的遗嘱有效。 2、若遗嘱中出现对小李份额财产的处分情况,此部分处分无效,因小李对自身份额财产享有所有权,小朱无权擅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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