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夫妻另一半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的房产夫妻另一半是否有份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具体讨论,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法定继承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时,要确定夫妻另一半是否有份,关键在于遗嘱的相关表述。 若不存在遗嘱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那么此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一半自然是有份的。 法定继承是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亲属关系等来进行财产传承的。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所获得的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往往具有共同性和关联性,一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房产,在没有特殊指定的情况下,也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二、遗嘱继承的情况 当涉及遗嘱继承时,如果遗嘱中明确指定房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另一半没有份。 遗嘱体现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愿,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来决定自己财产的归属。 当遗嘱明确指定房产归夫妻一方时,就意味着排除了另一方的共有权,该房产就成为指定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主张对该房产的共有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小朱未立遗嘱,小李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该房产。此后,小李的配偶小胡认为该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份,而小李则认为是其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静继承的房产,遗嘱明确只归小静,其配偶小丽认为自己也应有份。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法定继承小朱房产的情况,由于没有遗嘱明确表示房产只归小李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此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胡有份。 2、对于小静遗嘱继承房产的情况,因遗嘱明确指定房产只归小静,所以该房产属于小静的个人财产,小丽没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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