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类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有明确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六类:
1.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彼此互为配偶。 合法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相互扶持,共同生活。 当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作为配偶,依法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基于婚姻关系所产生的,是对夫妻关系在财产方面的一种保障。 2.子女:这其中包含了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内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他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亲子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和教育关系,他们也具备继承资格。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生父母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是通过收养关系成为子女法律意义上的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则是在继子女的成长过程中承担了抚养责任。 4.姐妹:有同父母的姐妹,也有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还包括养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父亲的父母和母亲的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当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时,他们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体现了对赡养行为的认可和鼓励。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产继承出现争议。小朱的配偶小李主张继承,小朱与前妻的非婚生子女小胡也要求继承,此外,一直对小朱尽抚养责任的继父母也想参与继承,而小朱的姐妹则认为他们也有份。各方对于谁是合法继承人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小朱的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权利,依法享有继承小朱遗产的权利。 2、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样享有对小朱遗产的继承权。 3、小朱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其成长过程中承担了抚养责任,属于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 4、小朱的姐妹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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