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没死签遗产协议还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人尚未离世的情况下所签署的所谓“遗产协议”,通常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以下为你详细阐述原因: 1.遗产定义的明确界限: 遗产在法律上有其严格的定义,指的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 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人生命终结后,其留下来的财产才能被称作遗产。 比如,一个人拥有一套房产,在他活着的时候,这套房产是他个人的财产,他可以自由居住、出租或者出售,房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都完全属于他本人,并不属于遗产的范畴。 2.协议性质存在偏差: 当一个人活着时签订关于“遗产”的协议,这与法律对遗产的规定是不相符的。 这种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对财产的赠与或者其他性质的约定。 例如,某人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给子女,若在活着时签订相关协议,更倾向于赠与协议,而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遗产协议。 3.效力的具体分析: 如果是对未来可能成为遗产的财产作出预先安排,这种安排一般不具有遗产协议的法律效力。 但要是对自己现有的财产进行合法的赠与、处分等行为,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条件,那么相应的赠与协议等是可能有效的。 比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财产赠与公证等手续,这样的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在身体健康、尚在世时,与子女签订了一份所谓的“遗产协议”,约定将自己的部分房产分给子女。小朱后来改变想法,想收回房产,子女则认为协议已签不能更改,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此“遗产协议”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从遗产定义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小朱在世时,房产是其个人财产,并非遗产,所以该“遗产协议”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界定。 2、协议性质上,小朱在世签订此协议,更倾向于赠与协议,而非真正的遗产协议,其性质与法律规定存在偏差。 3、效力方面,此协议作为对未来可能成为遗产财产的预先安排,不具遗产协议效力。若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赠与公证等手续,相应的赠与行为也可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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