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这种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上,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指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无论孩子的出生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们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对非婚生子女加以危害和歧视。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在规定法定继承顺序时,明确将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指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上,非婚生子女在法定继承中拥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继承地位。 二、维权途径 倘若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遭到侵犯,例如在遗产分配过程中被不公正地排除在外,他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沟通,阐明自身的合法权利,争取友好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借助专业调解人员的力量,促使各方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非婚生子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自身合法的继承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未婚生育一子小胡。小朱去世后,在遗产分配时,其他亲属认为小胡是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欲将其排除在外,小胡的法定代理人则主张小胡有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小胡虽为非婚生子女,但在法律上地位与婚生子女平等,不应被歧视。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将非婚生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小胡在法定继承中拥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继承地位,其继承权应得到保障。若权益受侵,可按规定途径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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