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妈走了没有遗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不幸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时,这种情况就需要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是有明确范围和顺序规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继承份额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来说应当均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对待。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是可以适当多分一些遗产的。 三、协商与诉讼 继承人之间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这既能体现亲情,又能高效解决问题。 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依法对遗产的分配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不幸去世且未留遗嘱,留下一笔遗产。小朱与养妹小丽、同父异母的小胡对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平分,小丽称自己生活困难应多拿,小胡则觉得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也该多分。 案情分析: 1、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朱、小丽、小胡均属于法定继承人。小朱、小胡作为子女,小丽作为养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2、继承份额上,一般应均等分配。但小丽若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应适当照顾;小胡若能证明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也可适当多分。 3、协商不成时,他们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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