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能继承继母的遗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能否继承继母的遗产,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继承遗产 继子女与继母之间若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便享有对继母遗产的继承权。 这种抚养教育关系体现在多个方面。 在生活照料上,继母可能会关心继子女的日常生活起居,比如为其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准备营养均衡的饭菜、照顾其生病就医等。 在教育培养方面,继母会积极支持继子女接受教育,为其缴纳学费、辅导功课,关注其学业进展和成长发展。 当这种关系存在时,继子女与继母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其继承权与亲生子女同等,能够依法继承继母的遗产。 二、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一般不能继承遗产 若继子女与继母之间没有形成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通常就不能继承继母的遗产。 例如,继子女在继母进入家庭时已经成年且独立生活,经济上自给自足,与继母之间缺乏相互的抚养照顾。 这种情况下,双方没有建立起紧密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也就不具备继承继母遗产的法定条件。 在实际的遗产继承案件中,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证据来准确判断继子女与继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从而确定继子女的继承资格。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再婚,继母小丽照顾小朱生活起居、供其上学。父亲去世后,小丽离世,小朱主张继承小丽遗产,小胡(小丽亲属)却认为小朱非亲生,不能继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生活上得到小丽照料,教育上获其支持,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构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其继承权与亲生子女同等,有权继承小丽遗产。 2、小胡以非亲生为由反对小朱继承缺乏法律依据。在判断继子女能否继承继母遗产时,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小朱与小丽已形成扶养关系,应享有继承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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