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遗产继承的几个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有一些关键要点需要我们了解清楚:
一、继承方式 遗产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 法定继承是依据亲属关系来明确继承人以及他们各自的继承份额。 例如,在一个家庭中,若没有其他特殊安排,子女、配偶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会平均分配遗产。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进行遗产分配。 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优先的,只要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相关人员就可以按照约定取得遗产。 二、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他们在继承时具有优先性。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机会参与继承。 三、遗产范围 遗产主要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像常见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都属于遗产范围。 四、继承程序 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 如果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这其中可能会涉及到对遗产的清点、评估以及分割等一系列程序。 要是在继承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各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调解;若还是无法解决,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等遗产,未留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还有姐妹小静。争议点在于遗产分配,小静认为自己也应参与房产等遗产分配,而小李等人认为应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 案情分析: 1、继承方式上,因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需依据亲属关系确定继承人及份额。 2、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李、小胡、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性,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通常无权参与继承。 3、遗产范围明确为小朱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房产等在此范围内。 4、继承程序上,现出现纠纷,若协商、调解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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