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部门不承认遗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房产部门不承认遗嘱,可参照以下步骤妥善处理:
一、确认遗嘱效力 遗嘱要想具备法律效力,需同时满足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从形式方面来看,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要求。 代书遗嘱则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若遗嘱在形式或内容上存在瑕疵,比如签名不完整、见证人数不足等,都可能对其效力产生影响。 所以,要仔细对照法律规定,核查遗嘱是否有效。 二、申请遗嘱公证 若遗嘱此前未经公证,可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办理遗嘱公证的申请。 公证机构会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经过公证的遗嘱,其公信力更强,在后续处理房产相关事宜时,更具有说服力。 三、提起诉讼 若房产部门在经过上述步骤后,仍然不认可遗嘱的效力,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确认遗嘱效力之诉。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遗嘱的效力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和判断。 一旦法院最终认定遗嘱有效,便可凭借生效的判决,要求房产部门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等一系列相关手续,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嘱指定房产由小李继承。但房产部门不承认该遗嘱。遗嘱为代书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签名,存在见证人数不足的瑕疵,这成为争议焦点,小李为此按流程处理。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效力确认,此代书遗嘱因见证人数不足,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可能影响效力。需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2、申请遗嘱公证方面,小李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机构会审查遗嘱真实性与合法性,经公证后公信力会增强。 3、若房产部门仍不认可,小李可提起确认遗嘱效力之诉,法院审查判断后,若认定有效,小李可凭判决要求房产部门协助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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