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没有遗嘱财产怎样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老人没有留下遗嘱这种情况下,其财产的分配会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指与老人在法律上存在婚姻关系的伴侣;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是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二、分配原则 其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来说应当是均等的。 这是基于公平原则,保障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其二,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身患重病且没有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其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比如长期陪伴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的,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其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比如有能力赡养却拒绝赡养老人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老人离世且未留遗嘱,其财产分配引发争议。小朱作为老人养子女,主张按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小胡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认为应一同参与。此外,小李长期照顾老人,希望能多分;小静有能力赡养却未尽义务,分配份额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朱作为养子女属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时,第二顺序的小胡不参与继承,应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财产。 2、分配原则上,小李长期照顾老人,符合“尽主要扶养义务”,可适当多分。 3、小静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份额均等,但要综合考虑特殊情况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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