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效必要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其心智健全,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且可以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完全自愿作出的,不存在任何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形。 比如,不能因为他人的威胁或者欺骗,而被迫立下不符合自己想法的遗嘱。 如果存在这种情况,那么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 不同形式的遗嘱都有相应的法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需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体弱,患有老年痴呆,神志不清时在他人诱导下立了一份遗嘱,将财产分给小李和小胡。遗嘱为打印形式,但无见证人。小朱清醒后表示并非其真实意愿,且遗嘱涉及处分部分已赠给小丽的房产,引发遗嘱是否有效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神志不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的条件。 2、遗嘱是在他人诱导下所立,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存在受诱导的违背真实意愿情形。 3、遗嘱内容涉及处分已赠给小丽的房产,属于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内容不合法。 4、打印遗嘱无见证人,不满足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该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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