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未公证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即便没有经过公证,同样是有效的。
下面为你做详细阐述: 1.遗嘱有效性与公证无关: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遗嘱存在多种形式。 例如自书遗嘱,即遗嘱人完全凭借自己的书写能力,亲自将遗嘱内容完整地书写下来,然后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清晰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像这种自书遗嘱,只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即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 再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在场进行见证,由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之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签名,并准确注明年、月、日。 除了这两种,还有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 公证遗嘱只是其中一种,并非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2.不同形式遗嘱的生效要求: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其相应的法定要件。 比如录音录像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只要遗嘱符合相关的法定要求,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公证遗嘱的好处:虽然遗嘱未公证依然有效,但公证遗嘱的证明力相对更强。 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经过公证的遗嘱往往更容易被认可,能更有效地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以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未进行公证。小胡认为遗嘱未经公证无效,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嘱有效性与公证无关,自书遗嘱只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小朱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即便未公证也是有效的,小胡主张遗嘱因未公证无效缺乏法律依据。 2、不同形式遗嘱有相应法定要件,小朱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具备法律效力,应按遗嘱内容执行,房产应归小李。 3、虽公证遗嘱证明力更强,但未公证不影响遗嘱效力,此案件中小朱自书遗嘱有效,应尊重其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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