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没去世可以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人遗产的继承以及相关特殊情况,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关键要点。
首先,在老人尚未去世时,通常是不会发生继承事宜的。 这是因为依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这个时间节点开始的。 而这里所说的死亡,具体包含了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这两种情形。 一、自然死亡情况 自然死亡指的是生理意义上的死亡。 当老人的各项生命体征完全消失,比如心跳、呼吸、脑电波等都停止活动,并且经过专业的医学认定,确定老人已经死亡之后,继承程序才会正式启动。 此时,继承人就能够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相关顺序和份额,或者依据老人此前所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内容,来继承老人所遗留的财产。 二、宣告死亡情况 宣告死亡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才会出现的。 例如,老人下落不明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像失踪满四年等情况。 在这种时候,与老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其近亲属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老人死亡。 一旦宣告死亡,继承也就随之开始。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生前赠与”。 老人在在世期间,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 这种赠与行为与继承有着本质的区别,赠与是在老人在世时就完成了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所以,一般而言,老人没去世不能继承,除非是接受老人的生前赠与。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年事已高且失踪多年,小朱想继承爷爷遗产,主张爷爷应算死亡。小胡则认为没医学认定的自然死亡,不算真正死亡不能继承。而小丽提出若宣告死亡就能继承,小静称爷爷生前赠与小李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各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自然死亡方面,需等老人各项生命体征消失且经医学认定死亡后,继承程序才启动,小朱爷爷未自然死亡时不能按继承处理。 2、对于宣告死亡,若小朱爷爷下落不明满四年等符合法定情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死亡后,继承才可开始。 3、关于生前赠与,爷爷赠与小李的财产已完成所有权转移,确实不能作为遗产再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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