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指定继承人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指定继承人有效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继承 (1)自书遗嘱:这是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形式。 遗嘱人需用自己的笔,完整地书写遗嘱内容,表达清楚自己对财产等事项的分配意愿。 书写完毕后,要亲自签名,并明确注明年、月、日。 这样能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体现。 (2)代书遗嘱: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时,可采用代书遗嘱。 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过程。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3)打印遗嘱:随着科技发展,打印遗嘱也成为一种方式。 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准确注明年、月、日,以防出现遗嘱内容被篡改等情况。 (4)录音录像遗嘱:这种方式更具直观性。 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同时说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仅适用于危急情况,如突发重大疾病、面临生命危险等。 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则无效。 二、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此协议。 协议需双方自愿达成,组织或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相应地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年事已高,想指定继承人。他先自书遗嘱分配财产,但字迹潦草难辨。后又请人代书,可代书人是其远房亲戚。小朱还制作打印遗嘱,其中一页忘记签名。危急时立口头遗嘱,危机解除后未重新立书面遗嘱。小朱还与非继承人小李签遗赠扶养协议,小李却未尽生养义务。争议点在于各种遗嘱及协议的效力。 案情分析: 1、小朱自书遗嘱字迹潦草影响意思表达,可能影响其效力,因应清晰表达意愿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人是远房亲戚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代书遗嘱需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要求,此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打印遗嘱有一页未签名,存在被篡改风险,该遗嘱效力存疑。 4、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 5、小李未尽生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可能无法让其获得遗赠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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