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女儿有权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安置房女儿是否有权分这一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房屋为私有财产时 若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父母的私有财产,且父母健在,那么该房屋的拆迁安置权益一般是归父母所有的。 这是因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人对其财产拥有处置权。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分配这些权益,女儿不一定能够直接分得。 不过,如果父母出于对女儿的关爱或者其他原因,自愿将部分或者全部的拆迁安置权益分配给女儿,那就是可以的。 二、涉及继承的情况 当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时,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与其他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保障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三、女儿有特殊贡献时 总之,女儿能否分得拆迁安置房,要综合考虑具体的产权情况、家庭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家的房屋面临拆迁,获得了拆迁安置房。小朱父母健在,房屋是父母私有财产,父母打算自己留着安置房不给女儿小朱。小朱认为自己对家庭有付出,应分得部分安置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房屋为父母私有财产且父母健在时,父母对财产有处置权,可自行决定拆迁安置权益分配,所以父母不给小朱分是有法律依据的。 2、若父母去世且无遗嘱,小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拆迁安置房权益分配。但此案件中父母健在,不涉及继承情况。 3、若小朱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有出资等特殊贡献,可主张相应权益。此案件中未体现小朱有特殊贡献,所以按现有情况,父母有权决定不分给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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