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几种方法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自书遗嘱: 这是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形式。 遗嘱人需要亲自用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确保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 书写完成后,要在遗嘱结尾处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例如,遗嘱人在书写时要思路清晰,字迹工整,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歧义的表述。 2.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时,可采用代书遗嘱。 此时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写完后同样要注明日期,然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分别签名确认。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录音录像遗嘱: 这种遗嘱形式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录制时的年、月、日,使遗嘱内容可追溯、可查证。 5.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便无效。 6.公证遗嘱: 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由于经过了专业公证程序,公证遗嘱的效力相对较高。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体弱,欲立遗嘱分配财产。他先自书遗嘱一份,但字迹潦草存在歧义。后因病情加重无法书写,让小李代书,可只有一人见证。小胡提出打印遗嘱,却未在每一页签名。危急时小朱立口头遗嘱,危急解除后又想公证遗嘱,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自书遗嘱字迹潦草有歧义,难以准确体现其真实意愿,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2、代书遗嘱仅有一人见证,不符合“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规定,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打印遗嘱未在每一页签名,无法确保遗嘱真实性和完整性,存在瑕疵。 4、危急情况解除后,之前的口头遗嘱自动无效。 5、公证遗嘱虽效力较高,但此前遗嘱的诸多问题需先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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